为创新网络管理方式,完善网络空间治理体系,调动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建设清朗网络空间,江苏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现面向社会招募互联网违法和有害不良信息举报志愿者。
江苏互联网违法和有害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下称“举报中心”)在此特别提醒申请者认真阅读、充分理解《网络举报志愿者协议》(下称《协议》)中各项条款,包括责任条款及权利条款。请您审慎阅读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本《协议》,您的使用、登录等行为将视为对本《协议》的接受,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
为加强和规范江苏省网络举报志愿者管理工作,保证举报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条款。
一、网络举报志愿者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的人员;
3、具备一定的互联网知识和操作技能的人员;
4、有业余时间参与此项工作,热心公益事业,有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的人员。
在同等条件下,以下人员优先考虑:经常上网与网民交流并在网上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员;有社会正义感且客观公正看问题的人员;有较高网络技能的网络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有较强文字表达能力且熟悉“网言网语”的人员。
二、志愿者的主要工作职责
1、通过举报平台提供的方式举报各类违法和有害不良信息;
2、关注互联网违法和有害不良信息新形式新变化,提出工作建议;
3、积极参与网上讨论,倡导理性、文明发言,评议检举网络不文明行为;
4、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与举报平台保持业务交流和日常沟通。
三、志愿者的权利及义务
1、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正确行使监督、举报权利;
2、有权对举报中心开展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有权获得举报中心提供的个人管理后台服务,以便于信息反馈、文件管理;
4、提供举报中心认可的重大举报线索时,有权获得举报中心提供的奖励;
5、有权参与举报中心举办的各种活动;
6、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时,有权随时向举报中心提出辞聘;
7、不得从事有损于江苏省互联网违法和有害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声誉的活动;
8、有义务接受举报中心的知识培训;
9、有义务向举报中心保证提交的一切个人信息均真实、有效,无任何虚假、欺诈行为;
10、有义务向举报中心保证所提交的举报内容真实有效,不得有伪造、编造和故意传播等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举报中心的权利及义务
1、有权对志愿者实施管理;
2、有义务接受、处理和转办志愿者举报的不良信息;
3、有义务为志愿者在网络上提供可验证其身份的查询系统;
4、有义务对志愿者所提供的个人信息保密;
5、有义务组织志愿者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进行相关培训;
6、有义务为志愿者工作提供指导,以及为有影响力的志愿活动提供媒体支持;
7、有义务及时对志愿者的工作成绩进行评审、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或重大贡献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协议的免责解除
1、志愿者因疾病不能胜任工作时;
2、志愿者严重违背职业道德或从事有损于江苏省互联网违法和有害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声誉的活动;
3、工作过程中的行为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时。
六、本次活动和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江苏省互联网违法和有害不良信息举报中心。